机关党委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理论学习制度

各支部、总支:

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的有关精神及学校党政新学期工作要点,围绕我校新时期的中工作和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暨南大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理论学习计划》。现制定机关党委教职工理论学习制度,请各支部、总支认真遵照执行。

一、 学习对象

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在职在岗的全体工作人员。

二、 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经典著作的重点章节,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决议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国内时事政策,学校发展战略及其他指定的学习资料。

三、 学习形式

利用机关党建课堂平台,采取专题辅导、集体讨论、观看专题片、支部书记上党课、参观学习等方式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四、 学习要求

1、严肃学习纪律,强化学习效果

健全学习考勤制度,做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学习的需要请假并补课。集中学习:一是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成员包括机关党委委员、各支部、总支负责人,每月一次;二是利用机关党建课堂平台分批组织全体员工的学习,每月一次;三是与支部组织生活相结合的集体学习,每两周一次。个人自学:机关所有教职工每周学习时间不得低于7小时(党员不得低于10小时),并要求做好学习笔记。

2、结合工作实际,确保学习实效

把理论学习和日常工作相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学促做,立学立行立改,真正发挥理论学习对工作的科学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