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清明节放假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及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11年清明节放假3天(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二、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放假公休;4月2日(星期六)上班补上星期一课。兴趣班按周一课程计划安排。请家长留意孩子的上课时间,按时接送孩子。